原标题:不出国如何练习一口流利的英语?
从小到大,我的英语一直很好。而且是出国前就非常好。
高考英语接近满分,托福113,gre 考了333,打败超过95%的全球考生。留学前,就和很多外国人成为了好朋友。
但是,每当有人问我究竟如何学英语时,我也常常一脸懵逼,顶多给出一句“多看美剧,培养语感”,甚至应付不了“怎么背单词”“怎样练习写作”的追问。
久而久之,身边人都认为我是全凭天赋学的英语。.
然而事实并非如此。
的确,我从美剧中收获到的知识点,比上课要多得多。但这并不意味着,在我学英语的道路上,只发生了“看美剧”这件事。
我没有告诉他们,由于受我妈——一位英语老师——的影响,我是听着 carpenters 的歌长大的,也因此培养出了美式口音;
我没有告诉他们,我从小学开始阅读英文小说,并且对英文阅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;
我没有告诉他们,每天上学前,我都会抽出半小时,听写、速记英文歌或美剧选段;
我没有告诉他们,每天入睡前,我都会把英文名著或电影里看到的令人心动的辞藻摘抄出来,以至于高考结束后我集齐了20多本笔记,且对其中的表达烂熟于心;
……
我没有分享这一切,并非有意隐瞒。而是由于真的太喜欢学英语,对我而言,这努力并非负担。所以当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,其实我一直在很扎实地学习。
我们身处一个讲求效率的时代。诸如“三招教你学英语”、“七天搞定gre单词”、“看美剧学英语,掌
握这五点就够了”的快餐式学习方法扑面而来。仿佛学会了这些小技巧就能掌握一门语言。
且不论方法是否真的有效,若是撇开持之以恒的刻意练习就承诺能学好英语,简直就是耍流氓。
另一方面,英文中有句谚语叫“one man’s meat is another
man’s poison”,指的就是:对我有效的方法,不一定能对你奏效
比如我本人一直践行的“看美剧学英语”法则就得到朋友的一致“差评”。对他们而言,看美剧不仅无法有效促进能力提升,甚至会干扰学习,令自己沉迷于肥皂剧、乐不思蜀。看美剧,最终沦为他们为贪玩偷懒而找的借口。
看美剧,最终沦为他们为贪玩偷懒而找的借口考试时哪怕不认识部分单词,我仍然能够很快抓住逻辑主干,迅速作答并取得了高分。
后来我知道,这是由于 intensive reading 结合了平日的积累,帮助我实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。
但当我如获至宝地将这一妙招分享给同样备考 gre 的小伙伴后,他们并没有得益于此。很多人反而在考试时更加茫然,和一众不认识的单词大眼瞪小眼。
这时候我才意识到,我只教给了他们方法的表面现象,而没有教会他们这些方法的本质。
我之所以英语好,是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实现的。而这些方法的本质,是完全可以通过抽丝剥茧的梳理,传递给他人的。在这里,我想分享三条基于个人经验总结出的原则:
由心理学家 k. anders ericsson提出的刻意练习理论(deliberate practice)相信大家并不陌生。要达到专家级的水平,一个人需要通过一系列令思想高度集中的小任务来实现目标。
更重要的是,这些小任务应当比你本身能够掌握的难度更深一些,并且抱着一种要征服它的心态进行练习。
反观学习英语的过程,我其实一直在刻意练习。印象最深的一次,是在考托福前,我无字幕看完了两季gossip girl和tbbt。从最初的一知半解,经过反复听、反复跟读,并配合着大量的阅读,到能看懂全英文生肉,最后轻轻松松通过托福考试。
上一条原则强调,在刻意练习中需要寻找难度略高的任务去完成。那么这一条则是提醒大家,要警惕这个难度的“度”。
我备考gre时用的方法为何对他人不奏效?有朋友反馈,对他们而言,阅读英文原著(尤其是偏学术性的专业书籍)难度太高了。选择难度过高的挑战,会导致挑战者在整个过程中无法得到任何正向反馈,不断受挫,愈发对生词、结构复杂的句子心生畏惧,反而非常不利于英文水平的提高。
心理学中有个理论叫reinforcement theory如果一个人的某种行为所带来的结果是令人愉悦的,或者能赢得奖励,这个人便会主动增强这一行为。这套理论适用于所有需要长期坚持才能看到结果的行为,比如健身、读书等。
因此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,应当学会给自己设立适当难度的挑战,并不定期给予正向反馈,否则,半途而废是轻的,严重的可能会产生抵触、恐惧心理。
这一条原则尤其重要。
英语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,输入、输出缺一不可。国内教育其实不缺输入的途径,原版英文书、电视剧、电影唾手可得,但往往忽略了输出能力的培养。而克服这一瓶颈没有别的办法,只有硬着头皮鼓起勇气,迈出第一步。
以我自己为例。在大二以前,我几乎很少开口说英语,甚至在课堂上做英文presentation 时也会紧张得发抖。
转折来源于决定留学,那时我意识到再不开口说英语就晚了,于是狠下心报名做留学生的language buddy。逼迫自己开口的同时我才发现,说英语一点也不可怕,而且善用这门语言还能帮助你结交不同mindset 的好朋友。
另一个例子是我爸。
作为一个生于60年代的典型理工男,我爸对英语的抵触不止一星半点。我记得他评职称时考英语,光是心理建设就做了半年,遭到了我和我妈的一致嘲笑。
他来纽约参加我的毕业典礼时,为了让他体验当地风情,我特意给他订了一间 airbnb,和房东同住。当时我还担心语言不通会造成困扰,特意起了个大早去接他。没想到,一开门就看到他和房东两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喝着咖啡,谈笑风生。
原来,我爸虽然英语底子薄,但他敢说啊!一来二往就这么聊起来了,房东还觉得我爸特可爱,非要加他老人家的脸书。
不光如此,在纽约的几天里,我爸走街串巷、吃喝玩乐,完全不需要我这个地陪,印证了“敢说就会红”的硬道理。
“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”,古人的话说的真好。讲再多大道理,做再多准备工作,都不如亲身实践学得透彻。
刻意练习+正向反馈+迈出第一步,
这三条原则我认为缺一不可。通过刻意练习来掌握稍高难度的工作,在此过程中注意不定期给予自己正向反馈,并创造机遇让自己迈出实践的第一步。
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,都少不了有意识地训练自己。这一过程无论如何都不轻松,因为只有让自己不自在,才能有突破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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